《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
以监督检查之规矩,画好选人用人之方圆
近日,__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古往今来,人才都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如果说选贤任能乃国之根本,是一个政党、一个民族能否永葆旺盛生命力的“定盘星”,那《办法》就是从源头上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全面从严治_“压舱石”。“无规矩不成方圆”, 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当以《办法》之规矩,画好选人用人之方圆。
平矩以正绳。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既阐明了选人用人导向,又强调了监督检查内容和问责规定,落实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水平放置《办法》与选人用人工作,对标对点,找差距,查问题,切实发挥其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牵引力”和“把控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之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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