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员学习教育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教育,提高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_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_xxx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暂行规定》(xxx党发〔2018〕131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基本原则是: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启发式教育与党员自我教育相结合,广泛教育与层次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和日常学习相结合。融教育于管理之中,以有效的组织管理增强教育效果。
第二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_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_基本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以及__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
第二章 党员学习教育的主要形式
第三条 党委会、支委会理论学习
(一)参加人员: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的行政班子领导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学习内容:党_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内容,近期党_主要会议精神,__重要讲话精神。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来开展。
(一)参加人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行政班子领导成员,可吸收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学习内容:xxx党委宣传部、xxx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内容,或集团党委结合实际安排的学习内容。
仅展示655字,全文共235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