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推进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xx大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xx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日常考核管理,采取“一月度一登分、一季度一亮分、一年度一总评”的形式,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服务群众,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_员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量化积分管理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县的所有在册党员、流动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照管理。因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并报基层党委审核备案,可不参加量化积分管理,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方法步骤
(一)党员分类
量化积分管理要覆盖全体党员,重点突出在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党员的类别可分为农村党员、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国有企业党员五类,党支部按月实行常态化积分管理,积分主要围绕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作用发挥合格四个方面,内容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等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以及支持参与重点工作、联系服务群众、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作用发挥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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