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务工作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委员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党组织书记、委员任期责任,增强党组织书记、委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免职、退休、辞职以及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党组织职务后工作的延续性。结合xx党组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接范围
适用于前任党支部书记、委员离任(退休)与拟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就当前支部相关工作的交接。
二、文件资料的交接
前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对截止到交接时间时所产生的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整理并存于档案盒;相关电子文档资料整理并保存在电脑指定的文件夹中。交接时对拟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做详细说明,并认真核对目录及档案,方可进行正式移交。
三、组织关系的交接
前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对党支部当前在册党员进行统计整理(包含入党积极分子),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核对无误后,对组织关系进行移交。
四、党费工作的交接
前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对党费管理和收据等进行核实统计,对交接时间之前党费收缴状况进行检查,并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移交。
五、网络管理员的交接
前任党支部书记、委员为“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管理、xxe支部管理、“学习强国”学习管理等平台管理员账号的,将管理员身份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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