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学习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x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中心党组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中心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坚持高举旗帜、凝心铸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为建设中心高素质“三支队伍”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参照本规则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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