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检务督察情况通报
根据院党组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工作思路,以及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为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院纪检组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对一季度每个业务部门目标考核的内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检务督察,现将检务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检察科
1、受理公安机关移送逮捕案件3件8人,批准逮捕2件7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2、完成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一篇。
3、制定18年侦查监督检察工作要点。
4、完成市院侦监调研文章2篇。完成日常报表及临时工作。
5、参加区委政法委案件协调工作会一次。
6、协助公诉科办理案件1件1人。
7、办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2件6人
二、公诉检察科
1、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刑事案件9件17人,审结9件17人,退查1件3人,8件14人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份。
3、制定18年公诉工作要点。
三、监所检察科
1、开展驻所检察65次,并完成驻所检察日志。
2、监外执行检察28人次。
3、两会期间稳控上访人员1人。
4、制定18年监所检察工作要点。
5、协助公诉科办理公诉案件4件8人。协助侦监科办理批捕案件1件3人。
四、民行、控申检察科
……
五、反贪局
1、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工作,对近五年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2、继续侦查18年立案但未结案的乐山干警接待站案件。
3、协助预防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全区安监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
4、正在努力摸排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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