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党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x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x〔x〕x号)和x区2024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x区审计局对x街道党工委2022年至2023年度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x区审计局审计报告》(x〔2024〕x号)要求,现将x区x街道党工委党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区审计局于2024年6月起,对x街道党工委2022年至2023年度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于8月24日出具《x区审计局审计报告》(x〔2024〕x号),根据审计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x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二、关于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未严格按规定准确核定党员党费计算基数问题。1.2022年,x街道x社区第一党支部、x社区第一党支部未按党员当年年初的工资收入准确核定党费计算基数,造成少收13名党员党费合计x元;2.2022年,x街道x社区第一党支部未按正确的“五险一金”比例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导致少收3名党员党费合计x元。
整改情况:经x街道党工委认真审核辖区各党支部党费收取情况,督促各社区按《x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x〔2019〕x号)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规定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党费,3个社区2022年少交党费党员已于2024年7月及时补交,补交党费合计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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