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要求,现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统筹,切实担负核心职责。一是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委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本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班子分管领导担任直接责任人,协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亲自主持召开党委会议1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5次,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3次,按要求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4次。三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责任清单和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推进落实。今年,巡察组反馈的12项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深化理论学习,着力增强思想领悟。一是落实党委牵头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以及“学习强国”等平台,多渠道推动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党性意识。二是带头组织干部全面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局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广泛开展理论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引导干部深入学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理想信念根基。三是开展实践活动深化学习。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前往xx精神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共6次,接受思想政治洗礼。2024年,组织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15次,专题学习会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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