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xx年,县法院党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管院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事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引领保障审判质效进入全市法院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传导压力。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年召开x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层层签订《承诺书》,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
二是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持续学习贯彻《院党组议事规则》《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共召开党组会议xx次,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进一步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是扎实开展d纪学习教育。全面引导干警学纪、明纪、用纪、守纪。坚持“第一议题”制度,d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xx_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xx次、xx篇。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向县委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xx次,向市法院党组述党建述意识形态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xx次。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优配齐院领导班子,提拔xx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副职。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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