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_“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
1、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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