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xx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xx区深化全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我局主要开展对井信农贸市场和xx农贸市场的整治,促进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管理,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环境卫生,营造文明示范市场。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是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窗口,自20xx年x月全域环境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我区市场开办者进行了有效投入,规范管理得到有效提升,文明创建机制基本建成。但因长效管理不到位,农贸市场依然存在脏乱差、环境卫生不达标现象,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井信农贸市场、xx农贸市场已提升需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对市场内存在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漫摊经营、骑路经营及不良文明形为的整治力度,夯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农贸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诚信文明,安全经营,彻底改变脏乱差和无序经营现象。
二、整治时间
时间要求:20xx年x月—20xx年x月底。
三、整治内容
(一)xx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xx省《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和xx区区委区政府关于《xx区深化全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督促市场开办者:一要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委托专业市场服务管理单位对市场进行服务管理。二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三要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与市场内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四要在市场入口建立电子显示屏,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同时滚动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监管部门监管信息、日常管理信息等内容。五要建立对经营者的经营条件、经营行为日常检查制度并进行有效记录。六要保持市场环境全天候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记录。七要按品种、保鲜、卫生等要求划分食用农产品分类经营区域,活禽宰杀要有效隔离,划定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区域。八要审查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要求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九要每天对销售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及时在显示屏上公示检测结果。十要统一制作场内固定摊位公示标牌,要求经营者亮照经营,或者标明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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