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方案
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_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_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领会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坚持_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重感和荣誉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培训对象以及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且递交申请后经过半年以上考察,20xx年四季度与20xx年一季度初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干部职工。
培训时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发展对象培训班每期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培训班次和开班时间由各党总支或分党校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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