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 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创建实施计划
根据集团党委下发《xxx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突击队、和党员服务队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一、党员示范岗
(一)创建目的:以工作岗位为单元,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创建活动融入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运营服务等工作中,通过紧紧围绕本单位痛点堵点问题、项目重难点工作来长效性谋划和开展党员示范岗实践活动为党员干部职工树立“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的标杆。参照创建标准,根据党员量化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推选出党员先锋岗。
(二)创建范围:全体正式党员
(三)名额分配:根据正式党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推荐8名同志作为首批党员示范岗,即xxx公司第一党党支部5名、第二党支部3名。
(四)创建方式:以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为目标,紧密结合所设岗位的职责,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基础上,由各支部研究确定和公司党总支研究审批并公示确认,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可以设置管理示范岗、生产示范岗、安全示范岗、技术示范岗、奉献示范岗等。
(五)选树标准:党性觉悟高、奉献意识强、岗位形象好、业务水平高、群众威望高;“四好”党员示范岗: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职工反映好,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六)验收评定:验收检查:根据创建计划,在完成阶段性创建工作后,对拟创建岗位进行评估验收,可采取自我申报、群众评议、支部推荐、自下而上、逐级报批的方式进行。各党支部向公司党总支提出验收申请,由党总支指派相关人员对岗位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给予党员先锋岗称号,并授予牌匾;不合格的可采取继续创建、撤销创建等方式进行处置。
仅展示717字,全文共33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