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廉政文化创建标准
为认真贯彻xx局《2023年xx队伍廉政建设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省xx队伍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亮点工程,经总队研究,制定《xx队伍廉政文化创建标准》。
一、共性标准
(一)领导重视。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明确主要领导分工负责,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从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支部)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部队正规化建设发展水平和军政主官工作实绩以及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定期分析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研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并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制度健全。各支队有廉政文化建设整体规划,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建立廉政文化组织协调制度,明确负责部门、协调方法,有效保障廉政文化建设人力、物力、经费等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建立廉政文化督查考评、激励机制,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的落实。
(三)活动丰富。充分发掘和利用本地、本单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全体官兵积极投入廉政文化建设,参与度高,覆盖面广。廉政文化工作富有特色,在本地、本单位形成浓厚氛围。
二、分类标准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
1、设立廉政文化景观。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走廊、大厅等设施和场地,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窗);在办公场所悬挂廉政公益广告、书画、摄影等作品;在办公桌摆放的桌签、公示牌、电脑显示屏上,印制、播放廉政格言警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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