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等部署,县局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着力解决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行政拘留人员未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三提升三下降”:行政案件质量效率显著提升,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明显下降;行政执法效果显著提升,违规违纪问题和有责涉法案件明显下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案件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专班,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开展公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法制大队负责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和阶段性情况通报等;同时负责排查梳理并提供当事人信访投诉、案事件核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
行政许可科负责组织开展政务服务领域工作。
办公室负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技术监控设备管理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督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综合督察,协助提供上级交办、群众投诉、案件办理中涉及的问题线索。
政治处、网安大队等部门协助提供新闻媒体曝光、110报警、网络舆情等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
各科所队按照《x省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规定》(x〔2021〕x号),加强条线指导,负责本警种部门执法问题的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对本警种部门执法活动中普遍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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