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收获(4篇)
目录
- 从严执行能上能下的“硬杠杠”
- 严把“三关”,筑牢选人用人防线
- 打通能上能下“任督二脉” 激活干部选任“良性循环
- 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
从严执行能上能下的“硬杠杠”
近日,__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是干部能上能下的“硬杠杠”。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紧紧把握、从严执行这一“硬杠杠”。
鲜明导向,向准“目的地”。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才是目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要通过学习全面准确把握《规定》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观念,带头执行《规定》,做执行《规定》的模范。要坚持人民至上、事业至上,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干部上和下的方案。谁该上、谁该下,要根据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从而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新常态。
精准画像,把准“方向盘”。《规定》聚焦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明确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15种情形,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违背_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领导能力不足,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作风不严不实,品行不端、行为失范,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对这些情形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烂熟于心,并把功夫下在平时,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做到能对拟“下”干部精准画像。要精准掌握拟“下”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等,加强综合分析、反复研判,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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