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求是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用人的自主权,采用统分结合联动引进的方式进行,鼓励采用“校园引进或招聘会引进”模式引才,积极探索笔试面试一体化改革,制定科学的实践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