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附请示报告模板表格,全套)
目录
一、前期准备
关于xx党支部启动换届工作的请示
关于xx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关于确定xx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二、选举实施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关于xx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所属教工(离退休、学生)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四、注意事项
附、表格模板
附1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附2 党支部换届选举主持词
附3 相关表格
xxx党支部委员选票
xxx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选举结果报告单
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仅展示766字,全文共94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