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宣讲稿

图表文档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该法共九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自1997年刑法第294条规定了涉黑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后,二十几年来,根据实践工作需要,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相关司法文件,扫黑除恶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发展。此次立法出台,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一、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范围

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第23条规定,“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据此,有组织犯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该法吸收了以往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定义为法律概念。并明确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软暴力行为,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仅展示720字,全文共2727

请登录后继续
最近上新
2024年县委书记关于党建工作访谈提纲

近年来,我们按照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推进全县党的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同心、同力、同发展。下面,我就xx的党建工作情况和下步组织工作等有关情况做个发言。

2024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一年来,本人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坚决落实省、市、区关于非公党建重要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非公经济工作实际,找准“强党建”与“促发展”的契合点,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助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点评讲话

我逐一进行了点评,也分别指出了各党支部还存在的薄弱环节,请各位书记深刻查摆不足,坚持对标对表,补齐各项短板。此次会议既是对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集体检阅,也是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和严格的党内政治训练。各党支部书记能够晒成绩言简意赅,说问题不遮不掩,谈措施有的放矢,总体来说,会议达到了预期,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4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3篇)

坚持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工作,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和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10篇)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牢“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以“机关党建促发展”为主题,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全力书写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