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八项规定最新红线要求(五大类45个方面)
2012年12月4日,_八项规定出台,8年,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也永无止境。__以来,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7.5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1.8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6万人。八项规定,改变你我。公务出行、公务接待、礼品往来、婚丧喜庆中,下面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
目录
- 国内公务出行
- 国外公务出行
- 公务接待
- 礼品往来
- 婚丧喜庆
一、国内公务出行
1.“三个不得”。
(1)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2)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3)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2.责任追究。
(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5)转嫁差旅费的。
3.三个严禁。
(1)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4.组织开展参观活动。
(1)要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禁止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
(2)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坚持勤俭节约,不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学习参观的食宿行费用依照财务规定由组织单位承担,不得增加所到地方、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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